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胡尔勒镇位于扎赉特旗西北,镇所在地距旗所在地70公里,距乌兰浩特80公里。全镇总面积667平方公里。辖10个嘎查、29个自然屯。胡尔勒镇属浅山丘陵区,境内土质肥沃,水量充沛,交通方便,通讯迅捷。胡尔勒镇位于扎赉特旗西北,西接宝力根花苏木,北临阿拉达儿吐苏木,南连巴彦高勒镇,东隔绰尔河与巴达尔胡镇相望,镇所在地距旗所在地70公里,距乌兰浩特80公里。全镇总面积667平方公里,耕地148000亩,林地223000亩,草牧场600000亩。辖10个嘎查、29个自然屯、总人口14000人,其中蒙古族人口占98%。胡尔勒镇属浅山丘陵区,著名的苔莱花草原位于这里。境内土质肥沃,水量充沛,交通方便,通讯迅捷。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开发的潜力和优势:一是农副产品加工业,特别是绿色畜产品加工业;二是土地开发,全镇有5万亩适宜农业的土地有待开发;三是种植、养殖业;四是石灰石开采项目;五是建材生产项目。